6月22日,中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第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办公楼1003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校党委常委会主持。校党委书记张金刚同志出席并讲话,全体校党委委员出席。校党委副书记李靖同志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章程》修订情况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审议通过了《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章程(修订草案)》和《中国共产党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第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决议(草案)》。
会议指出,大学《章程》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开展《章程》修订工作,是学校推动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完善治理结构,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进一步理顺办学关系,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和学校治理体系,落实办学自主权,实施依法治校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认为,《章程》修订严格依照教育部、天津市教委有关要求,遵循合法性、规范性、稳定性、可操作性的基本原则,更加突出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更加突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体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完善学校人才培养理念与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更加突出学术治理体系规范化,夯实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教授在学术、管理、咨询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反映学校办学成效,把学校新的发展愿景和改革发展最新成果及时通过章程予以明确,进一步激发师生员工干事创业的活力;更加突出章程执行的可操作性,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教代会代表、师生代表、专家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建议,努力使《章程》修订成为学校发扬民主、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和谐的过程,使《章程》成为集体智慧的结晶。
会议认为,修订后的《章程》,载明了我校的发展定位、培养目标、办学方向等重要内容;明确了学校、学生和教职工的权利与义务;阐明了学校的领导体制、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和内部治理机制;表明了学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的姿态,对推动学校依法治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修订后的《章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符合高等教育基本规律,适应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实际。
会议强调,要以此次《章程》修订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总结凝练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并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完善学校制度规范,健全学校制度体系,优化学校治理结构,提升学校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维护《章程》的权威性,引导全校师生进一步树立法治思维,全面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为建设世界一流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张金刚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此次《章程》修订为契机,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落实《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章程(修订草案)》。一是要深入学习宣传,增强《章程》学用意识。要准确把握章程的文本条款,提高对章程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实施《章程》的自觉性和执行力,努力在全校形成学习《章程》、知晓《章程》、遵守《章程》、践行《章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按照章程办事、依章程管理”的意识,不断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二是要完善配套制度,深化《章程》学用效应。把做好章程学用工作与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结合起来,与建设世界一流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结合起来,把章程中体现出来的办学理念贯穿到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努力营造公正、法治的办学环境。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保障《章程》执行到位。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按照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原则,扎实推进学校《章程》的贯彻实施,扎实推进依法治校、依法办学,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张金刚强调,《章程》是我校履行高等学校办学职能的“宪法”,也是实现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要以此次《章程》修订为契机,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激发改革活力,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特色发展为引领,全面加强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大会在庄严的《国际歌》声中胜利闭幕。